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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港口调度指挥中心公开招聘辅助类合同制职员的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6-09-21

 因工作需要,市港口调度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辅助类同制职员1名(三级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条件。

1.热爱交通港口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或交通运输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珠海市户籍,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以上时间计算以2016930日为限。

()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按珠海市有关规定享受薪酬及相关待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 201693017:00前将《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等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1092662412@qq.com,或将报名材料通过快速专递邮寄到珠海市港口调度指挥中心,邮寄单上请注明“报名材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海威大厦3楼,珠海市港口调度指挥中心,邮编:5190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资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不再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3人,将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多于3人,将进行笔试,取笔试成绩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

(三)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公文写作和业务能力进行测试。笔试结束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笔试成绩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对未能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和潜能等进行测评,并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验。面试成绩第1名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根据实际重新启动招聘手续或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手续的;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咨询电话:2529103,传真:252903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四)监督或投诉电话:2515083(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监察科)。

 

 

附件:珠海市港口调度指挥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珠海市港口调度指挥中心

                              2016 年9 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