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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未设“社区居委会”时,组织关系应转到哪里?
来源:广东省党员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07-18
  
网友 song廊房香河:退休后,随儿女居住地还未设“社区居委会”,应把党组织关系转移居住地哪个党组织?(如;物业?乡镇?) 答: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